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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开招标采购操作规程

1.接收采购人提交的《政府采购清单》及详细的采购需求资料,双方签订政府采购委托协议,所需时间1个工作日;

 2.编制招标文件: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资料和有关规范,制作《招标文件》交采购人审核,所需时间视采购项目复杂程度而定,一般37个工作日;

3. 采购人确认《招标文件》;

4. 发布招标公告:在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发布招标公告,同时按照省、市有关规定,向指定媒体提供招标信息,并发出《招标文件》;

5. 勘察答疑:根据项目要求,组织采购项目的现场勘察、答疑工作;

6. 抽取专家:通知并会同采购人于项目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到市财政局抽取专家;

7. 开标、评标:招标文件发出20天后组织开标、评标会议,评标工作在开标后13个工作日内完成。按规定通知采购人代表,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参加或列席开标、评标会议;

8. 定标: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意见,将评标结果交采购人依法确认;或依委托协议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;

9. 公示:将评标结果在有关媒体公示3天;

10. 发出招标结果通知:向采购人及中标人发出《中标通知书》,向未中标人发出《招标结果通知书》,并在有关媒体公告中标信息;

11. 合同签订及备案:协助采购人起草《政府采购合同》,督促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《政府采购合同》交采购中心备案;

12. 文件归档:编写招标工作小结,将采购活动的相关资料归档,妥善保存十五年。

 

 

注:本指引或有变动,以当时招标文件为依据。

 

 

竞争性谈判采购操作规程

1.接收采购人提交的《政府采购清单》及详细的采购需求资料,双方签订政府采购委托协议,所需时间1个工作日;

2. 拟制文件: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资料和有关规范,拟制《谈判文件》,所需时间视采购项目复杂程度而定,一般37个工作日;

3.成立谈判小组:抽取专家,组织谈判小组审定谈判文件内容、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;4.谈判文件交采购人确认后向被邀请的供应商发出;

5.谈判文件发出5个工作日后组织谈判小组进行谈判;

6.确定成交供应商: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;或依委托协议由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;

7.发出谈判结果通知:向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发出《成交通知书》,向未成交的供应商发出《谈判结果通知书》;

8.发出招标结果通知:向采购人及中标人发出《中标通知书》,向未中标人发出《招标结果通知书》;

9.合同签订及备案:协助采购人起草《政府采购合同》,督促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《政府采购合同》交采购中心备案;

10. 文件归档:编写招标工作小结,将采购活动的相关资料归档,妥善保存十五年。

 

注:本指引或有变动,以当时招标文件为依据。

 

 

邀请招标采购操作规程

1.接收采购人提交的《政府采购清单》及详细的采购需求资料,双方签订政府采购委托协议,所需时间1个工作日;

2.编制招标文件: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资料和有关规范,制作《招标文件》交采购人审核,所需时间视采购项目复杂程度而定,一般37个工作日;

3.采购人确认《招标文件》;

4.发出招标邀请:向采购人提供的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发出投标邀请函和《招标文件》;

5.勘察答疑:根据项目要求,组织采购项目的现场勘察、答疑工作;

6.抽取专家:通知并会同采购人于项目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到市财政局抽取专家;

7.开标、评标:招标文件发出20天后组织开标、评标会议,评标工作在开标后13个工作日内完成。按规定通知采购人代表,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参加或列席开标、评标会议;

8.定标: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意见,将评标结果交采购人依法确认;或依委托协议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;

9.发出招标结果通知:向采购人及中标人发出《中标通知书》,向未中标人发出《招标结果通知书》;

10合同签订及备案:协助采购人起草《政府采购合同》,督促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《政府采购合同》交采购中心备案;

11. 文件归档:编写招标工作小结,将采购活动的相关资料归档,妥善保存十五年。

注:本指引或有变动,以当时招标文件为依据。

 

单一采购来源操作规程 

1.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三十九条规定:

2.采购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,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遵循《政府采购法》规定的原则,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进行采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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